今天给大家分享有机肥料登记事项报告制度,其中也会对有机肥料登记事项报告制度范本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1、天津市肥料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肥料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维护农业生态和农民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条例适用于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肥料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的所有相关活动。
2、第一条 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肥料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3、在2009年11月19日,天津市的历史性一步正式落定,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至关重要的《天津市肥料管理条例》。这个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天津市在肥料管理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旨在规范和提升肥料的生产和使用。
这三种有机类肥料申请办理免税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异地销售的还要提供肥料登记备案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协助农业农村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备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第八条 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二)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三)标明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四)产品名称和推荐适用作物、区域应与登记批准的一致。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
第四章登记管理 第二十二条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1、如何办理肥料登记证 向省级农业厅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准备好后,在省农业厅办理窗口上报申请。省农业厅对材料和实体进行初审,符合规定的作出同意的意见,加盖公章。农业部行政大厅上报材料。省级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要将材料上报农业部行政审批大厅,大厅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
2、【法律分析】申请肥料正式登记证办理程序: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肥料窗口审查《农业部肥料正式登记申请书》或《农业部微生物肥料正式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评审。
3、肥料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肥料管理机构。提交前需确保材料齐全、准确,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关于有机肥料登记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有机肥料登记事项报告制度范本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