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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执法课件

接下来为大家讲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执法课件,以及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一览: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2022修订)

1、第一条 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单一饲料。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执法课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批准文号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4、第十三条 在试产期内,新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持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副本,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

5、第十二条 新研制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按《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报审,领取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后,方可组织生产。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执法课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6、第五条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审定和首次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登记,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九条 取得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核发产品批准文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饲料添加剂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一般饲料添加剂。

第二十三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购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未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的,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罚。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新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还应当办理正式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逾期未提出转为正式生产申请的,撤销试产期保护。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单一饲料。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章 审定和登记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饲料添加剂处罚条例

一万以下2000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万以上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根据超标情况,予以警告、处罚、吊销资格的处罚。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饲料中锌的超标不是特别严重,或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会首先收到警告。

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规定中,生产未进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目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河北省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办法

1、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的管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动物产品造成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公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3、第一条 为保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便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贮藏、运输、销售和使用,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4、实施办法》的决定 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省外企业在我省销售前款规定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外的其他饲料产品,必须向省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5、二)第十四条关于取水许可预申请的规定。(三)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对取水许可证进行年度审验的规定。

6、第一条 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单一饲料。

关于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执法课件,以及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